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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法治是什么东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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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2-29 14:48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kaleege 于 2016-2-29 19:06 编辑

老万有一点说对了:除了学法的人以外,这个概念根本没有被科普到。

绝大多数人以为有一套严明的法律制度就是法治了。把法管当作是法治。
中共国的混淆宣传能力挺强的。“依法治国”虽然中间夹着“法治”两个字,但其实是法管。
还有“法制”,本意是法律制度,是所有法规和规章的总称,是个名词不是动词。
却故意当作动词用,企图暗度陈仓让人以为和“法治”是一个意思,其实还是法管。

我还没看到有人意识到“法律大于统治者”是个关键性问题。
包括老万自己,老万只是意识到多数人的法律意识有问题,但是没意识到答案在哪里。


发表于 2016-2-29 15:47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古人云:太子犯法与庶民同罪, 用不着弱智化他人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2-29 17:48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kaleege 于 2016-2-29 17:59 编辑
ssgo2008 发表于 2016-2-29 15:47
古人云:太子犯法与庶民同罪, 用不着弱智化他人。

太子是统治者?呵呵... 我说没人理解到关键点吧,你还出来做例子。

发表于 2016-2-29 22:26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kaleege 发表于 2016-2-29 17:48
太子是统治者?呵呵... 我说没人理解到关键点吧,你还出来做例子。

你就别扯谈了, 太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美国也很难做到。
发表于 2016-3-1 05:21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旁边那楼先放一放,这里掰扯一下法治的问题。

卡里哥给出来法治的标准,法大还是统治者大,法大则可称为法治。我们先按照这个标准来讨论。

古今中外的统治,基本上都在名义上承认法大。前面打虎提到,王子方法与庶民同罪就是个例子。但是,实际上就不一定了,统治者往往会踢开法律肆意妄为,法律说有用就有用,说没用就没用。

所以,讨论法大不大,应该从实际上来考虑。

从实际上考虑也有问题。统治者会不会破坏法律,你只能说他过去有没有破坏过,但将来他会不会破坏,谁也不知道,只能预期他会不会破坏。别告诉我统治者没有能力破坏法律,如果他愿意,有的是办法,美国也不例外。

法律终究靠人来执行,统治者愿意遵守,则法大,不遵守了,法就不大了。如果人们预期统治者会一直遵守,是为法大,反之则法小,不能称法治,而是人治。

因此,法治人治的分界线在于,人们预期统治者会不会在法律的框架内施用权力。美国,人们普遍预期统治者守法,是法治。中国,鉴于我党过去的行为,人们普遍预期统治者不会守法,是为人治。

但是,法治还是人治,并不以民主还是专制来形成分野。

民主制度下权力凌虐法律的事频繁发生,第三世界的民主国家基本如此。

专制制度下,统治者遵守法律而且民众预期统治者会遵守法律的情况,在历史上也发生过。前面提到,欧洲和日本的皇权时期,就是例子。注意,这里的遵守法律,同时包含统治者的权力被法律限定了,不是无限的。

这种情况,我觉得仍然可以称为法治,人们普遍预期统治者守法,法大于统治者。

至于统治者靠良心来守法,还是靠制约来守法,这个无法分辨清楚的,往往二者都有。民主的美国也不例外,要靠良心(或者契约精神)的,不然就会变得第三世界民主国家一样了。民主制度的运作要靠良心,是毋庸置疑的,如果现在给天朝移植民主制度,必然会乱成一锅粥,和民国初年一样。

美国的统治者受到的制约强一些,但仍然具备破坏法律的能力。

无论专制的法治还是民主的法治,统治者的良心都要讲,破坏法律的能力都在。只要人们普遍预期他会遵守法律,我们就可以认为法大了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3-1 12:11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kaleege 于 2016-3-1 12:21 编辑
archers 发表于 2016-3-1 05:21
旁边那楼先放一放,这里掰扯一下法治的问题。

卡里哥给出来法治的标准,法大还是统治者大,法大则可称为法 ...

不用刻意模糊标准和稀泥,我在这里给你一个非常清晰而可操作的标准。

尼克松犯法了,可以根据制度规定,按程序被弹劾。
天皇犯法了(假设天皇是实权统治者),有什么法律制度废除天皇吗?
暴动、起义、政变、逼宫不算,因为这些是暴力打破制度,而不是制度内解决。

有,并且可操作,就说明法律比统治者大。没有,或者名义上有但实际上操作不了,就是统治者比法律大。
这个标准够清晰吧。


王子的例子,逻辑错误你还看不出来?还需要我进一步指出吗?王子不是统治者,王子被治罪,只不过是统治者在治别人的罪而已,还是法管。


发表于 2016-3-1 16:54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kaleege 发表于 2016-3-1 12:11
不用刻意模糊标准和稀泥,我在这里给你一个非常清晰而可操作的标准。

尼克松犯法了,可以根据制度规定, ...

比如奥巴马的恩公爱德华肯尼迪年轻时,开车出车祸弄死了女朋友, 结果一点屁事都没有, 这是法治还是人治? 尼克松也没被法律制裁, 他上了法庭吗?他只是被政治制度制裁了, 主要是共和党不愿意挺他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3-1 21:06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kaleege 于 2016-3-1 21:21 编辑
ssgo2008 发表于 2016-3-1 16:54
比如奥巴马的恩公爱德华肯尼迪年轻时,开车出车祸弄死了女朋友, 结果一点屁事都没有, 这是法治还是人治 ...

我们来数一数你写一行字里面有多少槽点。

1、车祸掉河里淹死人一定就有罪吗?你了解那个案的细节吗?有什么根据就肯定它就是误判吗?
2、我们在说法治和法管的区别关键点在于统治者会不会被治罪,你举一个从来没当过总统的人的例子对讨论有任何帮助吗?
3、被法律制裁一定要上法庭吗?知道法律制裁和司法制裁的区别吗?你知道法律制裁还包括行政制裁、宪法制裁吗?恐怕这几个词你以前也从来没听说吧。
4、美国的政治制度如果不是法律规定的,请问那是什么规定的?圣经吗?还是你大嘴一张规定的?


叹气,摇头,在这个站发言,总是要面对一些逻辑一塌糊涂惨不忍睹的帖子,令人哭笑不得。

发表于 2016-3-1 23:04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kaleege 发表于 2016-3-1 21:06
我们来数一数你写一行字里面有多少槽点。

1、车祸掉河里淹死人一定就有罪吗?你了解那个案的细节吗?有什 ...

爱德华弄死人,不报案自己就跑回家了,还能有啥好事?
尼克松从来就没有得到法律制裁,辞职后被副总统赦免了, 克林顿也一样。他们都犯法了,谁被治罪了?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3-2 03:40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ssgo2008 发表于 2016-3-1 23:04
爱德华弄死人,不报案自己就跑回家了,还能有啥好事?
尼克松从来就没有得到法律制裁,辞职后被副总统赦 ...

原来“还能有啥好事”就可以定罪了啊?你的法治观念真是强啊!

你大概以为治罪=判刑吗?跟你说也是对牛弹琴。

有看帖的人不明白的话我科普一下。

法律制裁包括司法制裁,行政制裁,宪法制裁。
判刑只不过是司法制裁,只有司法制裁才是需要上法庭的。
弹劾就是宪法制裁,不经过法庭。不上法庭一样也可以法律制裁。
众议院认为克林顿犯法了,投票弹劾成功。参议院认为没有犯法,所以就没弹劾成。
尼克松如果进入投票,必定被弹劾。他自己辞职了。就好比有人知道自己肯定是死刑,没判刑之前就畏罪自杀了,人家自杀了你还能咋办?鞭尸?如果没有弹劾制度,他会辞职?辞职不过是一种变相的被弹劾,名义上好听点罢了。
发表于 2016-3-2 09:15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kaleege 发表于 2016-3-2 03:40
原来“还能有啥好事”就可以定罪了啊?你的法治观念真是强啊!

你大概以为治罪=判刑吗?跟你说也是对牛 ...

请问一般人做伪证,非法窃听,惩罚就是辞职吗?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3-2 12:45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kaleege 于 2016-3-2 14:09 编辑
ssgo2008 发表于 2016-3-2 09:15
请问一般人做伪证,非法窃听,惩罚就是辞职吗?

总统有赦免权也是宪法规定的总统职权范围,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。
历史上总统赦免的例子多了去了。
据统计,美国二战以来通过总统特赦得到赦免、减刑的人数近8000人。

被特赦的绝大多数都是普通人,尼克松不比普通人特殊。
况且,特赦还有禁止范围,不允许特赦弹劾案,这就堵上了法律漏洞。

克林顿的伪证成立不成立,有文本解释的弹性,在法律的自由裁量范围内。
伪证本来就有轻有重,一般人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,被免于起诉也很正常。
前段时间那个小留的父母想花钱摆平受害人,涉嫌妨碍司法公正,最后不也被免于起诉了吗?
克林顿的待遇也并不比普通人更特殊。
婚外情本来就不犯法,一个关于婚外情的调查的伪证,情节能严重到哪里去?
纠结这个的党派斗争的意义远大于法律意义。

一切都是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完成的。哪一条说明了统治者超越法律?
哪一条说明了总统比一般人更特殊?





发表于 2016-3-2 18:03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kaleege 发表于 2016-3-1 12:11
不用刻意模糊标准和稀泥,我在这里给你一个非常清晰而可操作的标准。

尼克松犯法了,可以根据制度规定, ...

有空了再继续。我觉得天皇犯法不大适合做标准来判别。

王子犯法,好像你理解错了我说的意思。
发表于 2016-3-5 00:19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archers 发表于 2016-3-1 05:21
旁边那楼先放一放,这里掰扯一下法治的问题。

卡里哥给出来法治的标准,法大还是统治者大,法大则可称为法 ...

法治是一个伪概念。法治的根基是全体包括统治者的契约精神。没有这个根基,法治不存在。比如天朝。

信基督教的基本要求就是契约精神。所以要想有有契约精神的国民,必须大力推广基督教。 美国的衰败就从基督教没落开始。

只有基督信仰才能救世界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3-5 12:26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万得福 发表于 2016-3-5 00:19
法治是一个伪概念。法治的根基是全体包括统治者的契约精神。没有这个根基,法治不存在。比如天朝。

信基 ...

真牛鼻!

法治是个伪概念。

下一步就是说:法是个伪概念,只有耶稣基督的话才是应该遵守的。没有耶稣基督就没有法!

哈哈哈哈哈
发表于 2016-3-5 22:45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kaleege 发表于 2016-3-5 12:26
真牛鼻!

法治是个伪概念。

雾满拦江:为什么说任志强傻逼?
http://d2bay.com/forum.php?mod=v ... 8703&fromuid=24
(出处: 第二港湾, 华人休闲之家)
发表于 2016-3-6 00:39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kaleege 发表于 2016-3-5 12:26
真牛鼻!

法治是个伪概念。

差矣差矣,和法治并列的另一个伪概念是民主。不是法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3-6 03:09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万得福 发表于 2016-3-6 00:39
差矣差矣,和法治并列的另一个伪概念是民主。不是法。

差异差异,基督教其实是个伪概念。一切都是我大韩民国发明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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