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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baby接任法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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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1-18 02:10:2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站长和法官不宜兼任。

baby熟悉本站法规,注重程序正义,正是法官的合适人选。
发表于 2014-11-18 05:25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目前似乎没有不得兼任的法规。

卡里哥一直公正无私,没必要再设一个法官束手束脚。再者对法官站长不服,还可以上诉,没必要再经过法官一道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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