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sgo2008 发表于 2013-8-26 08:56 跟据本站规则, 法院有争议的问题,元老会投票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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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ers 发表于 2013-8-26 07:48 再提供点细节供技术参考:使用超级版主账户,点击“论坛管理”进入,执行“禁止”操作,拷贝需要的用户名 ...
archers 发表于 2013-8-26 03:55 既然大法官这样解释,站务也就只好执行。 说明几点:
baby 发表于 2013-8-26 09:22 应该先取消其版主职务,然后才能封禁。
baby 发表于 2013-8-26 09:27 法律上讲究同罪同罚。 按照你的解释,那是不是可以这样说:一个流浪汉故意杀人和一个非常热爱慈善的慈善 ...
archers 发表于 2013-8-26 09:40 这不是功劳不功劳的问题,而是主动被动和通盘考虑的问题。比如,主动骂人和回骂,我认为就不能同等对待 ...
baby 发表于 2013-8-26 09:48 按照你的标准,我只看到所谓的“回骂”,没有看到“主动骂人”。 请问,所谓的“主动骂人”在哪里? ...
archers 发表于 2013-8-26 10:12 我不就是打个比方么。就说,同样的骂人词语,也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。
baby 发表于 2013-8-26 10:59 怎么个区别对待?我只看到你处事不公平,同罪不同罚。
archers 发表于 2013-8-26 08:31 首先是,判决了就得执行; 其次是,还得请大法官解释一下上诉机制,这算终审,还是可以上诉? ...
archers 发表于 2013-8-26 09:38 噢,原来如此。不过不能这样做啊,总不能因此取消人家职务吧。我老再想想办法,如何解决。 ...
SteelDragon 发表于 2013-8-26 05:45 北鼻成了drama queen. 非常可笑
Esquimau 发表于 2013-8-26 11:33 哈哈哈,你也別想辦法了。我老自動噤聲三天不就ok了 不過是看清了某人面目,外加看一場演出,哇哈哈哈 ...
kaleege 发表于 2013-8-26 11:31 如果站务可以更改刑期,建议对两者都改为1天。 不要让法官管理1级投诉的方法就是,在用户引发不满之前就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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